- 使用本公司瓦斯,於掛錶供氣日開始計費,
M1(5 燈以下)錶型每月基本費100元,M2(逾 5 燈至 10
燈以下)錶型每月基本費150元。
- 本公司裝配之瓦斯管線,不得私自更改或延伸,以免影響公共安全。
- 貴用戶房屋如出租,租期屆滿時,請房東與房客校對瓦斯使用度數,並與本公司結清費用;若未結清費用,所積欠之瓦斯使用量,均由房東負責繳清。
- 本公司一般用戶每兩個月抄錶、計費乙次。
- 抄錶月份若 貴用戶不在家,請將瓦斯使用量填入本公司貼置之「瓦斯錶度數 填寫表」內,或以電話通知本公司,以利計費。
- 未辦理轉帳代繳瓦斯費之用戶,若超過繳費期限,本公司依規定,
一、家庭用戶:逾七日起至第十四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一之違約金,十四天以上加收2%違約金,欠繳瓦斯費達二期者(含當期)加收4%違約金,未滿
一元者按一元計
;二、商業及服務業用戶:逾期在二日以內者,免收違約金;逾二日起至第十四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一之違約金;逾十四日者,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二之違約金;應繳天然氣費達二期(含當期)以上,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四之違約金,未滿五元者按五元計。